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海外生活剪影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海外生活剪影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怎么用PS做剪影?
打开PS—扣取人像—填空颜色—调整亮度\对比度—再***一层,填充黑色,模式更改为明度—隐藏背景图层
1.ps打开图片,点击工具栏的钢笔工具,在图片上抠出需要做剪影物品的路径。
2.慢慢扣,直至全部抠完路径。
3.同时按键盘Ctrl和Enter键(调出选区)。
4.将拾色器的前景色改为黑色。
5.点击菜单栏的编辑,选择填充,确定。
6.粗略的剪影已经做出来了。
资料扩展:制作星空剪影效果,首先抠出人物,移动到星空图片上,调整大小及位置,对人物进行调色,效果完成啦。我们经常说到的PS软件是Adobe Photoshop,简称“PS”,是一个很出名的国外Adobe Systems开发的图像处理软件,图片后期处理设计经常会用到ps软件,后面慢慢的ps图片也代表给图片做后期处理,没有PS的图片就是没做后期处理的原图.
街拍时,我们该如何处理肖像权问题?算侵犯别人肖像权吗?
街拍是现在摄影人经常使用的一种拍摄方式,自由自在、逍遥蹓跶,发现有趙的、生动的、美丽的瞬间,咔嚓之间留为永恒。不少优作大作便是这样产生的。
问题是,这样街拍的时候,会有不少顾忌,能否成功倒不是关键,关键是很有可能会“惹上”麻烦,甚至“惹上”官司,就是所谓肖像权的麻烦和***。
关于肖像权的问题,我们不去从高深法律专业领域去讨论,只“靠船下篙”来说明。
有人被你街拍了,算不算侵犯了他的肖像权?这里的关键有三。
一、主观是否恶意。是否为恶意诋毁、损害了他人的形象;客观上是否产生了这样的结果。
二、目的是否为赢利。用他人的肖像为工具,达到商业赢利的目的。
三、对方是否计较。一般情况下,大多数人只要你非恶意、非赢利为目的的,知道了都会不去计较,不知道的就更不会去计较。
明白了上面三点,对于非恶意、非赢利我们都要做到、都能做到,问题是,万一对方会计较的话我们怎么办。对于这一点,给大家几点建议。
第一,如果被拍者发现了你的拍摄,不必惊㤺,更不必逃避,诚心诚意地和对方说明一下你的拍摄目的,比如你的气质很好,你的形象很好,刚才的情节很生动,刚才的细节很有趣,等等。说明之后,绝大多数人都是会心一笑置之。
第二,如果对方要求查看一下照片,你应该马上提供给他查看。
第三,如果对方觉得不错,你就主动“投怀送抱”,留下联系方式,答应日后发送给他。如果真的拍得不错(至少让他这样认为),你就应该抓住机会,及时向他介绍这张片子好在哪里,美在哪里,等等。一来二去,说不定他会继续配合你,继续帮你完成拍摄;说不定他还会成为你的粉丝和朋友。
第四,如果对方发现了,要求检查照片,并且要求你当即删除,你应该毫不犹豫,当面、立即,全部将照片删除,然后向对方表示歉意。这样的“套路”完成之后,你会如释重负,由此解放。
小结一下,只要非恶意、非赢利、巧沟通,一切会烟消云散。如果觉得说得有道理,请为我的回答点个赞。
街拍,掠影也好,抓拍也好,本人一般先告诉一声,或拍后再告知,说明拍意,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后再发表。如前天本社区82岁老哥去世,雇了两伙吹拉弹唱的,两伙唱"对台戏″,都拿出各自的看家本领和绝活,玩儿着命地PK。在这种情况下,″街拍",他们不但同意,而且非常配合,这样才能近距离、无顾忌的拍↓:
提前打招呼,然后再发表,避免了日后找麻烦。本来是闹着玩儿,互娱互乐,没必要像做贼一样***;即使***,也要先斩后奏,同意即发,不同意不发。特别是一些敏感人群、敏感场合、敏感部位,即使抓拍了,也要经当事人或单位同意再发表↓:
君子坦荡荡,小人常戚戚。街拍也一样,不能把个人爱好和***,建筑在损害或抵毁别人利益和名誉之上,那人品就有问题了。伤害了人家,败坏了自家,说得严重一点,侵犯了人家的肖像和隐私,不但道德不纵,法律不容,还招惹是非。因小失大,实在不值得,不可取,何苦呢?↓
时下,街拍很流行。大街上只要是抓眼球的,无论什么事或人,一会儿工夫网上就传开了,就是因为街拍。
街拍,很简单,也很时尚。遇到自己可心的,生动的,有趣的,咔嚓一下,瞬间就成了永恒。
那么,街拍是否构成侵犯别人肖像权呢?
《民法通则》第100条:公民享有肖像权,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。
重点来了,就是看你的街拍,是不是为了营利。
不是营利为前提的街拍,一般情况,只要不太过分,对方一般是不会太计较的,即所谓的“民不举官不究”。
有的女孩很漂亮,你拍她,她还对你微笑,还可能给你摆一POS呢。
有的人发现你在拍她,她赶紧捂着脸,那咱就别拍了。
也可能遇到有人计较,那就赶紧解释一下,夸夸她漂亮,有气质,很欣赏,没别的意思。赶紧删了,经对方同意,还可转发给她。
不管怎么说,街拍要掌握尺度,别人的隐私就千万别拍了。
至于正能量的和大型活动现场等,还是欢迎街拍交流的。
第一个方面就是民不举官不究。如果一个人肖像权被侵犯,一般来说只有他本人发起反对侵权行为才可以。比如,我在街上拍摄了你媳妇,你怒了,你说我这是侵犯肖像权了。结果你媳妇本人看我长得帅,眼帘一垂,脸一红说我愿意。对不起,我拍了就拍了,发了就发了。你真没辙。
其实这种情况最多的就是,对方可能永远不知道你拍摄了他的照片。所以他也无从发起***。自然你拍了也就拍了。
另一个方面就是事后取得对方同意。我在拍摄陌生人的时候,也经常遇到被拍摄者后来发现了我在拍摄他。我的做法就是对他笑,做友好的手势。
常遇到的就是他也对着我笑,互相点赞。还有招手,然后过来看照片,再和我拥抱的。当然也有看到我拍摄就挡脸或者转身的,这种明显不同意的我就直接不拍了。
有可能。
街拍为很多人喜欢,因为街拍随时随地,随意自由。拍出来的照片也是反应自己当时的心境。
这正是因为随意,自己高兴的同时有可能触犯到别人的利益。所以街拍还是要注意。
第一,尽量不要拍人的正面大特写。街拍很随意,但不能无底线。看到美女给个大特写,您自己回家欣赏还好,结果发到网络,没人看还好,结果您水平够高,或是占了某个热点,结果🚀,您出名赚钱当然是好事,可惜麻烦不等人,也来了。
所以,不要给人大特写,不管是美女还是宝贝,再喜欢也不要拍,拍了也不要用。
第二,不要拍名人,拍了也不要用。
拍老百姓,您悄悄用了,也没人知道,知道了找你麻烦的可能也不大。拍名人就不同,他们的名是有价钱的,是通过努力换来的。所以拍他们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记住这二点,街拍就只有快乐没有麻烦了。
图片来自网络
圆明园到底有多美,有没有照片为证?
作为旅游领域创作者 很高兴分享我的观点 。
圆明园被誉为“万园之园”,是世界上规模最宏伟,建筑最富丽多姿的大型***园林。由园明、长春、绮春三园组成,是清王朝倾全国物力在150余年间创建和经营的一座大型***宫苑。
可见当时它有多美!然而,1860年和1900年遭到破坏。现在的圆明园很多东西早就毁了,已经找不见了。
我认为现在去圆明园,无非是看些断壁残垣,只是进行一点爱国主义教育罢了。
如果你特想去的话,只能去长春园那里看一看仅剩的一点遗址了,我建议夏天去比较好。
在长春园里还能看到很多的荷花,美丽的千瓣莲的并蒂莲,这种睡莲并蒂莲引来众多摄影爱好者来此地拍摄,是个休闲、避暑、摄影的好去处。
当然,圆明园毕竟曾有万园之园的美称,那些建筑虽都已不在了,但大致的布局还在,它总会让你觉得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。
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,有不同意见的请留言,共同探讨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海外生活剪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海外生活剪影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